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將對未依法申報職業病危害單位將處以罰款。
《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從6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要求要以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為基礎,盡快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基礎數據庫,探索分類分級監管模式,根據企業職業危害申報情況和職業危害嚴重程度確定重點監管對象,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切實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安全監管總局指出,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安全監管總局將加大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存在職業病危害而未依法申報的用人單位,要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拒不申報或變更申報的,要嚴格按照申報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把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范圍,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本地區提出的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等規劃指標的順利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