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夏季以來,黃島環保分局結合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認真開展了環保專項行動,發現一些較為突出環境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在:擅自停運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造成排污超標;偷排污染物;生產過程異味污染;不執行環保“三同時”規定等等,對我區的環境質量造成了影響,個別企業的違法排污行為也影響了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在對上述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的同時,黃島環保分局于8月11日組織全區86家重點工業企業召開工作會議,對重點企業的環境監管提出以下幾方面要求:
一是切實加強污染防治設施管理,重視污染防治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對于在線監控企業,要確保在線監控設施運行正常,數據傳輸準確。嚴禁停運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以及利用污水暗管、煙氣旁路偷排污染物。
對于臨近居民區、學校周邊的企業,要確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特別是對于容易產生異味污染的化工、噴涂、物流洗罐、酸洗、電鍍、食品加工等企業,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消除異味污染,并對產生異味的環節進行全面排查,及時整改存在的隱患,確保不對周邊居民造成影響。
二是對于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原料、半成品及產品的企業,特別是使用、經營、儲存、運輸有毒有害化學品的單位或生產過程中有危險廢物產生的企業,要加強對產品、原料、廢物的管理。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妥善儲存、處理污水處理污泥及其它危險廢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王崇江副區長到會并講話,要求企業要嚴格環境管理,樹立民本意識,切實強化措施,做好污染治理、環境安全和環境信息公開。